通知公告
安全生产标准化公告[2016]第2号
发布时间:2016-07-09 新闻来源: 协会综合部浏览次数:
[2016]第2号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和韶安监管[2015]77号精神,经企业申请和具备相应资质评审单位的评审意见,评审组织单位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核查,认定广东韶钢普莱克斯实用气体有限公司和乐昌市锦鸿机械钢模有限公司两家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现予公告。
上述达标企业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组织生产、认真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保障安全投入,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全员安全标准化的意识和素质,强化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实现安全发展目标。
韶关市安全生产协会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