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应急管理服务协会相关费用收取标准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社会团体收取会费的通知》精神和(韶关市应急管理服务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收取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含理事单位会员)的会费,及协会相关章程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为保障协会正常开展工作特制定如下标准:
一、会员会费收取标准
(一)个人会员:
1、未担任本会职务的个人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00元;
2、担任本会理事的个人会员每年缴纳会费200元;
(二)单位会员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
(三)理事单位会员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
(四)常务理事单位会员每年缴纳会费6000元;
(五)副理事长单位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
(六)理事长单位会员每年缴纳会费20000元。
服务内容:
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服务
2、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或延期换证服务
3、应急预案的编制指导
4、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
5、职业安全健康指导
6、免费下载资料
7、组织专家为会员单位讲课
8、免费在协会网站上发表和刊登文章
9、组织会员单位进行交流学习
10、向会员定期发送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信息
二、其他相关费用收取标准:
1、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为2000-5000元(包含车辆的油费、损耗费、过路费、协会工作人员费用、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场租费收费标准为500-1000元(最终以协商约定为准);
3、其他服务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为准。
服务内容:
学术交流、安全培训、信息咨询、宣传教育、安全科技成果鉴定、安全中介服务、安全生产公益活动与其他有关活动。